内网信息
关于三季度开展营销竞赛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聚焦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进一步调动销售人员、全体职工产品营销的积极性,扭转当前营销环境严峻、产品销售被动的局面,确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经公司研究决定,三季度在公司权属各单位开展营销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二、竞赛活动内容及评比办法
(一)比销量,扩效益。依据当月产品销量、创效增幅对营销人员进行综合排名,以产品销量环比增长20%,创效环比增涨10%为评比基本条件,前三名的由工会授予“月度产品销售标兵”荣誉称号,并对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3000元,第三名奖励2000元。
(二)比开拓,扩增量。依据当月开拓新客户数、新拓展用户销售量对营销人员进行综合排名,前三名由工会授予“月度开拓用户标兵”荣誉称号,并对第一名奖励3000元,第二名奖励20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对于月度开拓重大新客户,为公司营销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由公司研究另行给予特殊奖励。
本次竞赛活动由新升公司组织评选,月度进行评比。对于连续三个月获得标兵称号的职工,年底评比考核优先向上级推荐年度荣誉称号。
以上奖励款项由新升公司支付。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公司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竞赛活动,坚持市场导向,紧贴市场行情,深挖营销创效潜能,全力提升市场份额和效益空间,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充分调动营销人员及全体职工的积极性,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内在活力,倡导全员营销,凡为公司成功销售产品的职工,均按照正常的销售利润提成进行奖励。
(三)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公司各单位要着力产品质量升级,必须为客户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对由于质量缺陷影响信誉、出现退货、丢失客户的单位,公司将对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