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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升纪发9号关于开展落实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摘要】:
老干家委党总支、各单位党支部、机关各部室(中心):
按照省纪委《关于落实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电话通知的意见》和能源集团纪委《转发省纪委<关于落实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电话通知的意见>的通知》及集团公司《关于开展落实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落实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时间
2019年6月3日至6月5日。
二、自查自纠范围
公司班子成员、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中心)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三、自查自纠内容
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重点围绕“是否存在利用高档香烟专营等职权谋取私利、是否存在违规收送高档香烟、是否存在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三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各单位重点围绕是否存在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四、相关要求
自查自纠结束后,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要如实填写《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名;各单位分别写出自查自纠报告。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原件或扫描件、自查自纠报告于6月5日前报公司纪委。联系人:谢怀霞;联系电话:58536061。
附件: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中共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