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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信汇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摘要】: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为落实集团公司高效执行的工作要求,及时掌握新升公司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新升公司领导指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天向新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汇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落实日汇报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天下午5点30分到6点30分将本单位重点工作进行集中汇报,直接发新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微信。
二、重点汇报的内容。具体包括安全、生产、经营、销售、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没有汇报事项的也要报平安。
三、内容要简单明了。要注意抓住重点,言简意赅,坚持按事实说话,能够体现出单位的工作特点,具有良好的协调与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按时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除按缺少次数每天进行100元的经济处罚外,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之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中共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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