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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便字4号关于实行职工午餐补贴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保障职工福利待遇,加强民生关爱,提升职工获得感、幸福感,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规范使用职工午餐补贴的通知》(淄矿集团公司字〔2020〕24号)有关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实行职工午餐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与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或所属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在岗职工。
二、补贴标准
结合公司及权属单位实际情况,补贴标准统一按:每人每月4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发放形式
1.对能够在新升公司机关食堂或各单位食堂自主就餐的职工,采取就餐卡充值形式发放,由职工在食堂自主刷卡就餐消费。
2.对生产一线及不能到食堂就餐的上岗职工,采用到岗送工作餐形式发放。对消费工作餐后,补贴金额出现结余的职工,打入个人就餐卡,由职工在食堂自主刷卡消费。
3.对工作地点不在章丘的矿业板块职工,由各单位参照所服务单位职工补贴发放形式进行落实。
四、出勤考核
1.职工月度出勤满21天的,全额发放午餐补贴;
2.职工月度出勤不满21天,但出勤达到10天及以上的,每少一天,减发20元;
3.职工月度出勤不足10天的,不发放午餐补贴。
五、使用要求
1.职工午餐补贴是落实国有企业福利待遇的重要内容,是关心、爱护、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2.补贴以充餐卡、工作餐、发餐券等的方式提供给职工,只能在职工食堂及内部配套的服务窗口消费。
3.专款专用,不得提取、截留或用于其他方面,不得以现金形式向职工直接发放或以其他形式变现。
4.加强餐品质量管理,丰富花色品种,做到安全健康、营养丰富、搭配合理、定期更新,让职工吃的舒心、放心。
5.完善配套服务,对免费送餐到岗的一线岗位、重要生产岗位,要配备相应的辅助设施,做好食品的保温、保鲜等工作。
六、实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10日